2009年7月22日 星期三



你不一定要很會寫,但是一定要有知名度。經由文字的書寫表達,
可以讓許多人看出你的心思與個性。台灣人出書的一堆,卻很難完
全說服我,這是文藝復興的來到,看,製作人也出書、明星們更是
一本接一本、各行各業的總裁、高階主管,除了寫書,還有專欄在
報紙上。但是,容我明說,大部分的這一群,我是看的很不順眼。

社會就是這麼現實,名人出書根本不用宣傳,賣的嚇嚇叫,一刷二

刷三刷,印刷廠都快來不及了;我們呢?既非名人又不是專業作家,
遇到經濟大風暴,現在又是通貨緊縮,要出一本書,難哪,出版社
審稿審的之嚴,前所未見;名人的創作卻是通通得以實現,還分精
裝本,夠氣派。寫作有寫作的樂趣,就像無法出書的市井小民們,
部落格的出現,滿足了他們寫作的欲望,甚至,出版社找上門,要
幫你出書呢。換眼看,那些已經很有地位與聲望的名人,他們的寫作,
很多是曇花一現,沒有太多的情與藝,價值觀下修,很難引起共鳴。

最可笑的一本怪書,它叫做「台灣的十字架」,此人的寫作功力,

聽說有待加強,或許,寫些神鬼論或聊齋之類,能夠引起認同,他不
是愛拜來拜去?怎麼有拜沒保佑?因為,人神共憤,莫名奇妙。

不需要寫很多東西,一年出個五、六本,但是,寫一本書之前,眼光

要很準的架構與內容,即使你不再是製作人;不再是明星也不再是總
裁,它的書香味還會感動你。現代人的出書與閱讀(景氣糟,實體書
店裡一堆人看完就走,不買),似乎只是為了說出自己的曾經、用目
前的高度看世界,還有讀者為填飽饑餓感當下行為,沒什麼意義,
真的,很糟。看各家書店的前三名,都是外國小說,好失望。

唯有具備一個appreciation的能力,才得以在茫茫書群中,覓得;

名人呢,保持一樣的觀念吧,你的書,才會有維持關係超過十年
的讀者,以及出版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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